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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22-00109 信息分类: 政府文件,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,建设规划,批复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: 2022-03-21
文号: 灌政复〔2022〕11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 新集镇人民政府:你镇《关于请求批准新集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》(新政文〔2022〕12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一、原则同意《新集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二、《规划》功能定位明确,发展规模合理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…

县政府关于新集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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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集镇人民政府:

你镇《关于请求批准新集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》(新政文〔2022〕12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《新集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二、《规划》功能定位明确,发展规模合理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》和《灌南县新集镇总体规划(2014—2030)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层次规划中各类指标要求。

三、园区总规划面积650亩,以金属机械、纺织家具、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。四至范围为:东至涟新线,西至河圈,南至义庄村北,北至北侧水系。

四、《规划》是园区建设、发展和管理的重要依据,园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《规划》要求。任何单体建筑都要依法按程序办理规划、国土、环保、建设等有关手续。

五、要加强宣传、监督和管理,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建设,集约节约用地,保护生态环境,更好促进工业集中区健康、有序、快速发展。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委、县政府报告。

 

 

灌南县人民政府

2022年3月21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